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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節選)时间:2023-05-09 3事故隱患界定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5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各部門報公司安全部,安全部總結報公司主要負責人。 5.3報告形式 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書面報告: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 6隱患治理 6.1一般隱患治理 各部門負責人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安排對隱患進行核實治理,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6.2重大隱患的處理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其他規定 7.1安全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責任部門及時組織整改。整改合格后報安全部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7.2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部提出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組長召集相關部門開會討論,制定應急防范措施,限期解決或停產。 7.3重大隱患的治理,堅持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資金到位、期限到位、責任人到位、應急預案到位。 |